一條、職工及帶著物品收支廠區的處理規矩
1. 廣東保安公司規矩職工進入廠區不得帶著槍支、刀具、毒品及全部危險品和違禁物品。
2. 職工未經主管核準,擅自帶客參觀者,不得進入廠區。
3. 廣東保安公司規矩被公司開除或辭工者,回絕進入。
4. 職工于上班時間外出,沒有職工外出單者,或有但未經主管部們核準者,不得出廠。
5. 全部職工出廠不得帶著公司產品、文件材料、物料、半成品或工作用具等全部公司所屬產業。
6. 人員與車輛出廠時回絕查看,不得出廠。
7. 所裝貨品與貨單不符者,不得出廠。
8. 貨品出廠無貨單放行單者或許雖有貨品放行單但部分主管簽核者,不得出廠。
二條、廠商人員及貨品、車輛的處理規矩
1. 廣東保安公司規矩廠商需入廠洽談,應在門衛室辦好掛號手續并飽嘗訪公司部分贊同才可入廠。
2. 廣東保安公司提示賓客車輛進廠須按規矩停靠在公司指定的地方。
3. 貨運車輛進入廠區時,需出具送貨證實并處理入廠手續,保安方可放行,并告訴庫房保管部分。
4. 廠商貨運車輛出廠時,應出具物品放行單,并鏟除填寫需放行物品的稱號、數量、標準等,并有承辦人或部分主管簽章:保安人員查驗全部合于規矩后,方可為其處理出廠手續。
三條、訪客人員的處理規矩
廣東保安公司處理關于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景象之一者,回絕進廠。
1. 帶著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。
2. 不明身份,衣冠不整及顯著帶有歹意的人員。
3. 推銷產品、產品及收買廢品的人員及車輛。
4. 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回絕掛號和查看者。
5. 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分及受訪人者。
6. 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。
四條、門禁處理注意事項
1. 廣東保安公司聯系服務公司廠家請求,廠商車輛及人員進出廠區請按公司全部規矩。
2. 廠商、人員進入廠區,除洽談部分外,謹慎擅入未經許可的禁止區域或別的部分,否則受訪部分應付連帶責任。
3. 離職人員按程序辦完手續后,物品搬至保安室查驗,財務部分結算薪酬后訪客脫離。